陳振聰官禍九柱同參
九柱同參是時運入局以十神生剋推算吉凶禍福的正確方法,羅量老師在「點算八字系列」亦有詳細介紹過,首先排開原局、大運及流年、流月、流日、流時一共九柱,然後分天干地支和印劫傷財官五類十神,以相加計每種十神數量,以干支相乘計其張力。如上例。
印火:兩組戊癸共四印火;地支印詳列圖內,共二十印火,相乘,得印火張力八十。
劫土:強火之下,土歸火性,故不計。
傷金:辛合化財,不計。
財水:二辛丙,共四,通根二亥一子(亥卯未會局成化,亥中壬水仍在,要計),張力十二。
官木:乙殺透一,通根二亥一卯二未,支四個亥卯未,每局計四,四乘四共十六,張力十六。
不問五行,只論十神,審判當日九柱同參,喜神財12生官16生忌神印80,若只是財官泄氣,生旺忌印,而喜神財官仍在,無傷被印剋,故若僅以十神生剋斷事,難解陳振聰招重官災之命理。
然而,若參五行,九柱分組點算,木16生火80,「火多木焚」,木氣怠盡,木官並非變忌,而是全失,因而導至全局水火交戰,弱水剋強火(喜財水剋忌印火),「火炎水熱(乾)」,用神水財受傷,災殃立至。
結論:以十神解釋「官印相生」,一般的看法是,從格官生印,官泄氣,泛論官殺由喜變忌,可是,即使官殺見印由喜變忌,還不足以解釋陳振聰二O一三年七月四日的官禍臨身。但若以五行學理解釋「官印相生」的剋應,因為官是木,印是火,木官生強印火,木變灰盡失,無木通關,以致水火局戰;弱水剋強火,用神水受傷。
以上兩種解法,結果不同,惟以五行學理,方能解釋陳振聰之官災。可見子平斷事,不能輕視較量五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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