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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平八格

《滴天髓》云:
財官印綬分偏正,兼論食傷八格定。影響遙繫既為虛,雜氣財官不可拘。

八格指正財、偏財格,正官、七殺格,正印、偏印格,以及傷官、食神格。若劫財、比肩居月令,不入八格,而入變格。

文中「影響遙繫既為虛」指月令喜神透干所產生的張力,表面是虛而卻是實質的;若然「雜氣財官」辰戌丑未居月令,不(可)拘那是第一位本氣土星,還是第二三位雜氣財官,都可作秉令星看。歸納八格歌訣的入格條件,得以下三點:

一、月令取格。
二、月令須是喜神。
三、月令喜神要透干。

符合以上條件,才算八格,而且多屬吉格。若只以秉令的十神定格而該十神並非喜神,嚴格來說不入八格。

一、正財格

正財坐月令,又透出干,局中財為喜神,便入格。

舉凡甲生丑未月,乙生辰戌月,丙生酉月,丁生申月,戊生子月,己生亥月,庚生卯月,辛生寅月,壬生午月,癸生巳月,都是正財秉令。日主身旺或入從格,喜傷食財才官殺,方入格;日主身弱或專旺,忌傷食財才官殺,即使財星秉令,也不入格。當然,還要天干透出喜神財星(正財偏財都可以),格局方吉。

正財格主富,局有官殺,財生官殺,發財之外,亦發權貴。

此格最好財官(殺)並透,或傷(食)財並透,此謂喜神為輔弼,屬大吉命格。若單透一財,又鄰印劫,便是財星孤露,格局吉度打折扣之外,若財星被剋破,反招貧窮或衰敗。一般來說,若財星秉令,只要干透兩個異黨,失令失勢,便難身旺,除非支會劫比局才可二失一得而斷身旺。因此,正財格見於正格少,見於從格多。

古人論財,大多認為財星宜藏不宜露,即地支見之則財富豐厚,天干見之則外表光鮮但華而不實。此說出於干主外表、支主內在,本無不對;但須知假如喜財藏支不透,命局始終發得不大,即使歲運財星出干引透,但運過即止。假使地支財星被沖,但局中又有財星透出天干(尤以干支同氣力大)便不怕了;換一個角度看,假使天干透財,地支必須有根(實也),才可發富滋利真富貴。

喜神財星宜「透干通根」,吉力才大是也。

另外,財星透干之所以「虛費」,其根本原因不在於「露」(出干),而在於「孤露」,所謂孤露,指財星出干但無輔弼相護,故歲運見劫比剋財,就會破財虛費;但若有輔弼(傷食)護財,歲運劫比入局剋財,得傷食通關,財又怎會虛費呢?

正財格要求財星是喜神、秉令、透干,還要有貼身輔弼,才是上吉之格局。

有說正財格的人,多以勤勞致富,因財為我剋之物,以己力剋人,當然會耗我力氣,正所謂「唔辛苦唔得世間財」是也。

因此推論,正財格為人吝嗇,知慳識儉,即使發了達,也不會無謂揮霍,用度有分寸,是個理財高手,適合做生意。若歲運傷食生財,便會致富。

正財格要有傷食生助,則賦性聰明,沒有傷食則賦性戇直。

正財格見官殺,性格豪邁,仗義執言,抱打不平,有懾人之氣魄,服眾之威嚴,若歲運復見官殺,可執權柄,富貴雙全。

身旺喜財怕劫剋,若財透干,無傷貼身護財且鄰劫比重剋,不富甚至貧窮。

二、偏財格
偏財格與正財格成格條件的分別,在於月令財星之偏正,如甲日生於丑未月為正財秉令,生於辰戌月便為偏財秉令,餘干同理類推。

偏財格與正財格,是否都會發富貴呢?兩者的富貴,又有沒有分別呢?

直接一點──正財和偏財有甚麼分別呢?

《三命通會》指出,偏財「非妻所帶,乃是眾人之財。」

其意是──偏財不是妻子帶來的財,而是社會大眾的財。那麼,相反的意思,正財就是妻帶來的財麼?雖然正財代表妻,也代表財,但事實上,正財並沒有指定是妻子帶來的財。看看楊啟彥吧,他的正財是靠做官得來,後來出任九鐵主席,年薪六百五十萬港元,賺的都是「眾人財」而非妻子所帶之財。

古人認為陽日主之正財必合日主,故正財既主財富而又有妻情,順理成章,正財便被認為是妻帶的財。把正財定義為妻帶的財並無實據,同樣,把偏財定義為「非妻所帶,乃是眾人之財」也不合情理。《三命通會》是部集大成的命理書,編者萬民英的功勞在於如實輯錄,鉅細無遺,但由於沒有辨釋正誤,後學宜自行分析,勿迷於名相矣。

現代有算命師,把正財解釋為「從正常途徑得到的財,如受薪」;偏財是「從非正常途徑得到的財,如投機」。這是出於對「正」「偏」二字的錯解。十神中的正偏,是以陰陽相見為正,同性相見為偏,本身並無好壞正邪之分,只因在詞彙中「正」「偏」二字含有正邪、合法非法、正行偏門的對立性,因此十神的正偏被注入了好壞的意思。八字有些約定俗成的觀念,是須要撥亂反正的,要學好子平八字,尤其要弄清那些術語的本質,不要迷失於它的表意。

偏財格所得的財富,可以是眾人財,也可以是妻帶之財(男命妻宮坐喜神財主妻富);可以是異路財、偏門財、橫財,亦可以是正路財、正常財、正義財,在八字十神的正偏財中,並沒有正義之財與不義之財之分。

偏財格與正財格一樣,都是發富貴的格局,只要歲運再見財星透干補根,同時得傷食生財,便可發富;若見財生官殺,便發權貴。

八字中有喜神正財,再行傷食生財的歲運,便會發財。這種財富往往帶有突如其來的特點,它可以是職場的額外獎賞,也可以投資得來,還可以由博彩得來,甚至,可以從不法的途徑得來。同理,八字中的喜神偏財也一樣。必須強調,在很多實例中,偏財格發的財,並非撈偏門得來,雖然,偏財和偏門同樣有個「偏」字。還有一點要告訴大家,傷食生財而發富的歲運,天干和地支同時出現強財,財的數量和張力,多而且強,這時,正偏財一起入局,會成財方或財局,在九柱同參時,根本再也分不開哪些財是正、哪些是偏。例如壬水日元,見寅午戌會火局為財局,寅中丙是偏財,午和戌中藏的丁則是正財,那麼,寅午戌會成的財局,是正財局還是偏財局?發的財是加薪財還是搏彩財?

三、正官格
正官為剋我之五行,且陰陽相見。

凡陰日主,必與正官相合,如乙見庚合,丁見壬合,己見甲合,辛見丙合,癸見戊合。合則有情(與日主相鄰方作合論),官亦隨之而化(月提要見官殺引化)。除庚官合化仍是官外,其餘四陽官皆質變,壬官則化印,甲官則化劫,丙官則化傷,戊官則化財,故正官雖剋陰日主,但無戰意。

陽日主甲見辛、丙見癸、戊見乙、庚見丁、壬見己,俱無合,惟陰陽相剋,以柔剋剛,其戰不烈,不作凶論。

正官入格,一如前例規條,須正官秉令透干,又為喜神。

即甲生酉月、乙生申月透庚辛,丙生子月、丁生亥月透壬癸,戊生卯月、己生寅月透甲乙,庚生午月、辛生巳月透丙丁,壬生丑未月、癸生辰戌月透戊己。

喜神正官格,包括身弱(透印)、身旺(藏印)及從格三種。

身弱印星透干,官殺為喜;若印星不透,官殺為忌,故身弱之正官格必須印星透干,也即是官印兩神必須輔弼雙透。

身旺無印透干,官殺為喜,若印星出干,便不入格。此格須財官並透方吉,見傷見劫,都陷天戰。

從格如正官秉令又透官殺者,決不宜鄰見傷食剋官,如局無財星通關,必兩神交戰,格局低下,不作正官吉格論。

正官秉令又透官殺者,即使局中其餘干支都是自黨,基本上不可入假專旺格,除非有例外,故專旺多無正官格。

喜神官殺主貴,主社會地位,主高職掌權,但由於官星五行不同,其性亦不同,《三命通會》有此說法,可作參詳。

以金為官,主職位清峻,多掌刑獄錢穀之任,決斷明敏。

以木為官,主品秩清高,和俗守慎。

以火為官,主官序炎赫,為性猛烈,用刑慘酷,亦主發歇不常。

以水為官,主職卑位下,級陞序進,謙和得眾,矜恤孤寡,亦有道性。

以土為官,主官序穩當難侵犯,厚重質直,法令分明。

五行之官,各隨其性則吉,若失其性,則主為官不久。

以上一段《三命通會》,將五行屬性代入官星,分出五種官性,實際意義雖不大,但可以啟發我們,以「十神斷事」之外,還須配合「五行斷性」,以擴闊推算的內容,茲擇錄如上,以供參詳。

正官七殺主權貴是八字十神中十分清晰且準確的星情,古書必與上朝當官相提並論。中國三千年君主社會,君臣父子,仕農工商,階級貴賤分明,權貴唯有來自出仕做官,別無他途。古書論官,反映社會職能,以正官斷當官,基本正確。

惟今日社會職業多樣化,權貴已不限於來自當官,正官格而非做官者,亦可有權貴,例如成龍、李澤楷等,都是正官格而非做官的社會名人。相反的情況是,有權有貴的官,卻未必一定入正官格。

入正官格或八字帶喜神正官七殺的現代人,若再得歲運財官生扶,大都有權貴吉應。他們可以是富人、商人、名人、明星、社團領袖、有影響力的人、醫生、律師、議員、企業執行官,尤其從事軍、警、法、政的人。在推算正官格時,應著眼於權貴和社會地位,不必拘泥具體的職業。

然而,正官格的基本斷應仍是做官的命,順手掂來,在「點算八字系列」的有:前洛杉磯州長阿諾舒華辛力加(一九四七年七月三十日,丁亥、丁未、庚戌、壬午),明朝禮部尚書狀元毛澄(一四六O年九月二十六日,庚辰、乙酉、乙酉、乙酉)及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(一九五二年九月六日,壬辰、戊申、乙卯、庚辰)等。

四、七殺格
七殺又稱偏官,實同名異,古人以其善惡吉凶區分之,有制謂偏官,無制謂七殺。現一統七殺,簡稱殺。

七殺是剋我日主之五行,同陰同陽相見。

七殺秉令,再透官殺,且殺為喜神者,便入七殺格。

如甲生申月,乙生酉月,丙生亥月,丁生子月,戊生寅月,己生卯月,庚生巳月,辛生午月,壬生辰戌月,癸生丑未月。

但凡七殺為喜神,可能是身弱透印、身旺藏印,或從格見財等三種格局,再遇運行殺印相生,或財生殺旺,必發大權大貴。

七殺被馴服或有制,訣云當封萬戶之侯,或居一品之尊。

何為馴服?何為有制?

古人語意簡約,可惜有時晦暗難明。一言以蔽之,身弱殺逢印為「馴服」,身旺殺見財則云「有制」。然「食神制殺」常被錯解,以為八字內七殺逞凶,有個吉星食神「制」它便不會作惡。惟食神必剋七殺,即使七殺為忌被剋,亦無吉可言,遑論七殺是喜神了。「食神制殺」之說流行不衰,大概社會上「惡人要管」的法家觀念根深柢固,一廂情願以為凶神被剋制便可化解凶應。社會上的惡人,好人管不了,警察管不了,法律也管不了,何況八字裏的惡星呢?

故食神制殺,即使喜食剋忌殺,亦不作吉論。現論七殺格,殺必為喜,故格中食無論為喜(身旺及從格)為忌(身弱),剋戰必損七殺吉氣,故剋制必不作吉論,除非見財通關,食生財,財生殺,殺見食,化剋戰為祥和,方作吉論。

在三種七殺格(旺弱從)中,首推身弱透印之七殺格,因殺印相生,轉剋我為生我,謂「化殺為權」。

七殺同性剋我,十神中最惡,為喜反而大權大貴,主稟性聰明,剛直不屈,愛抱打不平,不畏強權。若歲運再逢生旺七殺,必成領袖人物,權貴集於一身,萬方臣服,權傾朝野。

身弱局中,殺印輔弼相生,文武全材,若局中劫比未見生旺或局中無劫比者,主貴不主富;若劫比得生旺,富貴雙全。

身旺七殺格透劫殺藏印,劫比必強,若歲運印透,則喜神七殺泄氣;透官或劫則兩神交戰;透傷或財則回剋,可見身旺七殺格高下,要視乎結構,不能一言而盡。

從殺格須財殺輔弼,見傷食方無妨,如無財,食剋殺,見凶。

從格七殺,以財為用,見財則亦喜傷食,名利權之斷法與身弱局不同,傷食主才華,財才主富,財生殺旺,斷富貴雙全。惟從格忌印,因印泄殺之氣,「殺印相生,功名顯達」之說,此格不合。

古人又常將殺與刃相提並論,尤喜歡直解「殺刃」字義,有「持刃為凶」、「殺刃相見必招血傷」等批斷。實情卻非如此,刃即是劫,取劫字的邊旁簡寫,以陽日主見劫,稱陽刃或羊刃。劫若喜神,主財主富,何凶之有?又是望文生義之偏見。

七殺見刃劫,是吉是凶,要由喜忌生剋判斷,不能一見殺刃重逢便輕言凶災血傷。比方身弱透印之七殺格,見羊刃劫星,不但不凶,而且還是財至之斷。只有身旺或從格七殺見劫,因忌神劫與喜神殺交戰,才作凶斷。尤其從殺無傷財之造,歲運遇強劫,則兩神交戰,易招血傷凶禍,古書說非夭即貧,就是指此。

若從殺格只有食殺兩神,歲運強劫入命,便有「殺剋劫、劫生食回剋喜神殺」之情事,此時殺刃相見,方作血傷斷。古人論殺,正謬交錯,務請善辨,勿為所惑。

五、正印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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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弱,正印秉令,印透干,入格。

正印格喜官星,以官能生印。正印格最忌財星,亦忌傷食生財剋印,運入財鄉(歲運地支逢財),卻宜退身避位是也。

六、偏印格

成格條件一如正印,惟坐月提須見偏印(卩)而已。即甲生亥月,乙生子月,丙生寅月,丁生卯月,戊生巳月,己生午月,庚生辰戌月,辛生丑未月,壬生申月,癸生酉月。庚辛日主生於辰戌丑未土月,究竟是否以本氣戊己土秉令呢?

八格口訣云:「雜氣財官不可拘」,古書謂雜氣財官,乃指辰戌丑未,意即遇到土月也不拘,仍以本氣秉令可也。因此,若庚辛日主生於辰戌及丑未月,而卩為喜神且透天干,即符合入格條件。

按照成格條件,此格須身弱方成吉格,身旺以卩為忌者便不入格。

宋明以後之主流命理書,論十神常見厚正薄偏,更有的明言以正印為吉,偏印為凶。偏印又名「梟神」,梟是一種猛禽,因十神卩必剋食,故以梟噬食比喻之,偏印亦名「倒食」或「吞啖煞」。若局中偏印與食神同見,古書大都不分旺弱喜忌,論之以凶。其實不然,這是在食為吉、梟主凶的前提下,忌剋喜之結果。

近代命理家對十神偏星仍然抱有「偏」見,不知偏星與正星,只是日主與其它天干五行陰陽相見或同性相見之一種中性識別,當中不含「正直」與「偏執」之性質。有些學過八字的學生,對偏印的誤解尤深,而且根深柢固;他們認為偏印代表偏激、思想古靈精怪、好鑽牛角尖;即使是喜神,帶偏印的人也不會循規蹈矩,而喜歡標奇立異云云。

實際上,這種看法是不對的,一言以蔽之,五行十神本身的喜忌,僅僅是對日主旺弱而言,喜未必主吉,忌也不一定主凶,吉凶由喜神和忌神之間的強弱生剋產生,因此,以正偏星之星情直斷好壞、吉凶、衰旺、貴賤等,是違反子平基本學理的。

按照八格條件,偏印成格,同樣有很大機會屬於貴格。若局見官殺生卩又逢生旺官殺之運,可得官貴;見劫比而運逢劫比,可得富貴。

七、傷官格

舉凡甲日午月,乙日巳月,丙日丑未月,丁日辰戌月,戊日酉月,己日申月,庚日子月,辛日亥月,壬日卯月,癸日寅月,月令傷官,若身旺或從格喜傷,干透傷食,則入傷官格。

一般而言,傷官為喜神的格局,必是身旺或從格,但按「從兒不問身強弱」法則,只要傷食坐月令又透干,即使身弱,也入從兒格。換句話說,傷官格和食神格,必是從兒格。

古歌云:「傷官傷盡復生財,財旺生官互換來。四柱若無官顯露,便言富貴莫疑猜。」

十神傷(食),剋官、生財;印剋、劫生,「傷官傷盡」即傷官無官可被傷(剋)。文句第一個「傷」是名詞「傷官」,第二個「傷」是動詞「傷害」之意。古歌所云,傷官格不見官殺透干而只見財,便是富貴命。

四言云:「傷官見官,為禍百端。」

官主職權,被傷剋則斷丟官;
官主法律,被傷剋則斷官非;
官主名聲,被傷剋則斷是非;
官主夫緣,被傷剋則斷剋夫;
官主子息,被傷剋則斷傷子。

故云:「傷官見官,為禍百端。」

惟喜神傷剋官見財通關,則富貴名利齊來,不凶反吉。

按古書對傷官格之定義,須「傷官傷盡」始入貴格,其實不然。即使傷官格內尚有一個透干而未盡去的官殺,只要這個透干的官殺有財貼身生護,也可以是貴格。另外,見官的傷官格局,即使原局無財通關護官,但只要交入財透出干的歲運,也可享貴,只是財運一過,好運即退吧了。

八、食神格

日主甲生巳月、乙生午月、丙生辰戌月、丁生丑未月、戊生申月、己生酉月、庚生亥月、辛生癸月、壬生寅月、癸生卯月,凡日主所生之五行居月令,而陰陽同性相見者,都是食神秉令,但入格否,則須為局中喜神,且食神透干方可。

食神與傷官,都是日主所生,惟陰陽相見不同。同性相見為食神,陰陽相見為傷官,故傷官為正星,食神為偏星。食字本意為日主被泄,有如被食,是損我精氣之物。身旺宜泄,食神為喜,身弱則否。

《三命通會》集各家之論,難免良莠不齊,部分論述更曲解食神之義。例如有云,見命有食神乃「福量寬弘,肌體肥大,嗜食老饕……」之斷,將算命用的變通星食神,與飲龢食德的「食神」混為一談。

食神格就愛美食乎?謬也。

古書厚食神薄傷官,源於宋代主流命書對十神提出了一套固定的喜忌看法,正官、正印、正財、食神吉;七殺、偏印、傷官、劫財凶,因為正官吉而七殺凶;傷官剋官,吉星被剋,故以傷官為凶;食神制殺,凶星被制,故以食為吉。

然而,因命局之旺弱專從,子平八字將十神分了喜忌,但喜忌卻不等同於吉凶。十神本身,並無定性之吉凶,吉凶是由喜神與忌神之間的生剋決定的,至於吉凶的程度,則與喜忌神的強弱有關。

食神與傷官,星情之本質相同,亦主才華名氣。若食神為喜神,於原局得劫比生旺,主為人聰慧,心地善良,學養出眾,聲名顯著。古書云食神,多屬體態豐腴之人,面目秀麗,精神飽滿,食神又號壽星。惟人之長壽與否,不可單看一星,必須從全局看用神之強弱衰旺,方可定論。

原局食神為喜神,得歲運劫比生旺,主有名成之應。若運行財官,富貴必達。

食忌印卩剋,謂「梟神奪食」,食為喜而卩為忌,假如喜神食弱,而忌神印卩強,又無劫通關,或再見殺星入局回剋食神,主有血光之災或官非之應。

食神七殺,同屬偏星,同陰同陽,剋戰較烈,即使同屬喜神,亦會生災,輕則是非,重則官非,斷應與「傷官見官」一樣。惟食強殺弱,則殺受傷,損職業、犯官非、女損夫緣、男損子息;若殺力雄,弱食剋之,食制殺不成,食神反被耗受傷,斷名聲受損,或女命損子息之應。

註:本文節錄自《點算八字格局》(最新修訂第三次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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